2004年1月,万里大造林公司联合小品作者何庆魁和笑星高秀敏夫妇,号称“用5年时间投入100亿元,在长江以北14个省份造林1500万亩”。在名人效应影响下,该公司向社会变相吸收资金达13亿。2日,华西都市报记者联系到何庆魁,对于公众质疑,何庆魁首次回应称:自身并无非法行为,只拿了“大造林”500万元,其中400万形象代言费则用于拍戏。
据媒体报道称:小品作者何庆魁一面信誓旦旦地表白:“我之所以参加这件事,不为别的,就是要为家乡父老做点事。”一面却从万里大造林公司收取林地销售利润和形象代言费高达600余万元,其中,打到其银行卡上的现金有197万元。“何庆魁为了保住自身既得利益拒不退款。”内蒙古公安厅经侦总队副总队长乌日图表示,绝不让群众被骗的血汗钱被万里大造林公司的既得利益者们非法占有。
何庆魁称:“我为陈相贵植树造林的精神感动,我是看着这个公司从小壮大的。他们2003年成立,2004年开始栽树。我对陈相贵比较了解,他经商20年,几年前,拿着全部家底到内蒙古沙漠植树造林,我认为他们是一个合法公司。”
何庆魁称:“所谓的形象代言费高达600余万元,不准确。其实是500万,其中赞助了400万拍摄《圣水湖畔》,是签了合同的。剩下100万,是我和高秀敏做形象代言,纳税后的合法所得。内蒙古警方办案人员在北京
确实找过我,交换了意见,要我退钱,那是我的合法收入,我也拿不出那么多钱,都拍戏了。”
据媒体报道称:“现有资料表明何庆魁夫妇和陈相贵是合作伙伴。”内蒙古公安厅经侦总队副总队长乌日图说,犯罪嫌疑人陈相贵2003年在辽宁万里大造林有限公司以虚假广告宣传和以非法经营手段吸纳社会公众资金时,何庆魁、高秀敏以“无形资产”入股,成为辽宁万里大造林有限公司的合作伙伴。
何庆魁称:“我和高秀敏在‘万里大造林’没有股份,也不参与经营管理。但是,我们为广大买树的客户负有监督的责任。”
何庆魁作为名人,为“万里大造林公司”形象代言,此次将承担什么责任?四川鼎力律师事务所律师魏臻表示,如果何庆魁没有参与策划、经营、管理,在不知操作内情的情况下,何庆魁只要退回全部形象代言费,也就没事了。如果参与了企业策划、经营、管理拒不退还,将承担法律责任。